4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关情况。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具体介绍了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资助对象、覆盖范围和实施方式。
郭鹏表示,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免除利息,二是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三是承办银行相应调整征信信息。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
一、关于资助对象: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少部分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鉴于合同已经终结,不纳入此次政策范围。
二、关于覆盖范围: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三、关于实施方式:一是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的2023年利息,如果承办银行尚未扣款,则相应资金不再扣除;如果已扣款,则由承办银行退还贷款学生。二是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3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三是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在此也提醒有需要的贷款学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郭鹏这样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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