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车船税,是指通过中介结构代为收缴车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也就是说,只要在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缴纳交强险的时候,可以一并缴纳车船税。
对于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
因此代收车船税,是一定要交,按照税法的规定,车险车船税是一年一交,按年申报缴纳,申报期限是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就是在年底12月31日前交当年的费用都可以,如果迟交会产生滞纳金。
代收车船税的缴费标准:
车船税各地的缴交标准不一致,同时根据车辆的种类不同缴交费用也不一样,一般小型客车每年税额为360元至660元不等,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不等,摩托车为36元至180元不等。
如果车主不缴纳,这是违法行为,另外,逾期不交还要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代收车船税的意义:
1、有利于加强车船税税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提高车船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方便纳税人;
3、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机构辅助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功能。
因此,建议车主把车船税尽量跟交强险一起交,它的金额不多,但没有交的话可能会面临罚款,车辆可能也不能顺利地通过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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