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节即将来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天成了“剁手”的节日。李佳琦女孩,买它买它,为了所有女生的offer ,五花八门的网购平台都在摩拳擦掌,双十一预售大战十月底就已拉开帷幕:满减红包、定时红包雨、历史最低价......各种促销优惠铺天盖地,看的小伙伴们心里痒痒的,忍不住选上几样心仪的预售商品,支付定金,提前加入购物车,等着支付尾款倒计时,别提有多激动。

不过小编要划重点提示大家,买买买固然能让人心情愉悦,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也十分必要,以便购物出现问题后能及时维权。

有关网购的相关法律问题,你都熟悉吗?

 

定金在担保法中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中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小编划重点:目前大多平台以支付定金为预售模式,要求在双十一之前预购心仪商品需要支付定金,定金虽少,但还有一笔待支付尾款在购物车里等着你,支付定金后若无法按时支付尾款,将面临损失定金的后果哦。大家在支付定金前务必要考虑清楚,做好理性消费,按需消费。

 

如果在消费者提前做功课,下定决心挑选心仪的商品,拼手速、拼网速,好不容易抢到了超优惠的商品,但第二天却发现卖家单方面取消了订单,询问后却得到商家因“口罩”原因无法销售的答复,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小编划重点: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提供商品征用通知、管制政策文件等证明材料,如确系疫情防控原因造成,则可适用不可抗力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消费者可主张正常履行合同,或者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 双十一”期间营销手段五花八门,销售平台会打出“历史最低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广告,满减活动,折扣活动,店铺活动,平台活动,常常让消费者眼花缭乱,可是在精打细算后发现在双十一折扣之后的价格与原来的价格相差不多,甚至更高。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价格欺诈,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虚假降价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小编划重点:商家虚构原价、明降暗涨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商家构成欺诈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保留好消费凭证、交易单号、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监督部门进行举报,若发生诉讼的,该举报结果的处罚决定书可以直接作为认定商家价格欺诈的有力证据。

最后,学习完网购法律小常识,小编再给大家提醒几点防骗注意事项哦。

 

1

微商购物需警惕!消费者在朋友圈买东西时,要确认购买渠道,保证商品质量,尽可能选择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避免直接支付,以确保资金安全。

2

谨慎点击陌生短信和接听陌生来电!收到的商品短信链接要提高警惕,谨慎打开。记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若遭遇网络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

3

谨防退款诈骗!谨慎对待自称网购客服的退款电话或短信,千万不要泄露银行卡账号、户名、动态验证码等信息,最好去商家官方网站咨询客服。

4

谨防快递诈骗!在签收包裹前,务必按官网的信息核实对方身份,并确认是不是自己的包裹。在取货之后,记得把自己的个人信息从包裹上抹去,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谨慎消费

理性购物

提高警惕

拒绝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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