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公司与子公司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可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组成,可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母子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3)设立程序严格
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
(1)分公司无独立财产
无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承担分公司债务。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无公司章程,无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3)设立程序简单
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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