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财务人分不清业务招待费、餐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而业务招待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一部分的,因此,对它的划分就尤为重要了。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业务招待费的区分及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业务招待费的区分
公司运营中会涉及到诸多费用,费用的划分直接影响着企业享受国家政策,例如出差报销的各项费用中,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属于差旅费,但招待客户的餐费及为客户购买礼物的支出等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样的平时公司的聚餐,召开会议的支出都不属于业务招待费!他们分别属于应付福利费用和会议费用!
简单来说,只有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才属于业务招待费,比如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都可算在业务招待费之内。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案例1】
A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当年的企业招待费为30万元,其中用于对合作单位赞助10万元,那么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要注意的是对合作单位的赞助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对合作单位的赞助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所以真正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部分应该是30-10=20(万元),具体税前扣除的计算方式如下:
3000×5‰=15(万元);
20×60%=12(万元);
12万元<15万元;
则,可在税前扣除12万元。
注意哦!如果业务招待费的60%大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那么应按当年销售收入的5‰扣除。
【案例2】
B公司当年收入是3000万元,而当年的业务招待费是30万元,那么计算方法如下:
3000×5‰=15(万元);
30×60%=18(万元);
18万元>15万元;
则,只可在税前扣除15万元。
通过以上的讲解分析,相信大家对业务招待费税前抵扣都有了新的了解,希望今天的内容能为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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