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正在进行

小编带你一文了解个税名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合计-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什么是年度汇算呢?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平时预扣预缴税款,年度进行汇算清缴。预缴税款不一定等于实际年度应缴税款,因此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应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这样的行为就叫年度汇算。

 

名词解释

01、综合所得

  指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02、收入额

  收入额≤收入,收入额是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是计算税款过程中的一个名词。依据税法,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再乘百分之七十来计算。

  ☀小贴士:收入额不等于收入哦!收入并不是实际拿到手的钱,指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对于工资薪金来说,可通俗理解为应发工资,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言,可理解为税前收入。

03、减除费用

  指税法规定的个人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基本支出,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进行计算。

04、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05、专项附加扣除

  指税法规定的允许在税前扣除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支出。

06、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07、应纳税所得额

  指个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减除费用、准予扣除项目、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的余额,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

08、应纳税额

  指按税法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金额。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09、应补/退税额

  指个人每一纳税年度应纳税额扣除减免税额和已缴税额后的余额,即根据年度汇算后个人最终应该补缴或者退还的税额。

10、纳税年度

  指实际取得收入和发生支出的当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2年12月3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2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3年1月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3年度。

11、减免税额

  指发生符合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事项由此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的金额。